发布日期:2024-11-29 09:29 点击次数:55
本站音信,11月29日发布《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分成公告》。2024年度第4次分成。公告分解,本次分成的收益分拨基准日为11月11日,详备分成决策如下:
本次分成对象为职权登记日在宏利基金惩办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举座份额握有东谈主。,职权登记日为12月2日,现款红利披发日为12月3日。遴荐红利再投资形状的投资者所调遣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2月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较基准详情再投资份额,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对红利再投资所调遣的基金份额进行说明并告知各销售机构。2024年12月4日起投资者不错查询。凭证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对于灵通式证券投资基金关系税收问题的告知》,基金向投资者分拨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1、本基金本次分成免收分成手续费。2、遴荐红利再投资形状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调遣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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